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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左后旗人民政府
關于省道207線科爾沁左翼中旗至康平公路大林至康平段(蒙遼界)公路工程項目科左后旗段房屋征收工作啟動實施的
公 告
因省道207線科爾沁左翼中旗至康平公路大林至康平段(蒙遼界)公路工程項目科左后旗段建設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內蒙古自治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通遼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暫行辦法》(通政字〔2016〕181號)等相關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科左后旗人民政府依法對省道207線科爾沁左翼中旗至康平公路大林至康平段(蒙遼界)公路工程項目科左后旗段征拆區域內的房屋進行征收。
一、征收范圍:規劃道路紅線內需征收的房屋。
二、自公告之日起,房屋征收指揮部工作人員將進行先期入戶調查,征收區域內被征收人需出示所屬房屋的房屋產權登記證、土地使用證等相關證照及證明文件,不能提供相關證照及證明的房屋按無證房屋處理。
三、自公告之日起,在征收范圍內不得新建、擴建、改建房屋,不得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不得析產、租賃和抵押房屋。
四、自公告之日起,房屋產權所有人持有效身份證、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到房屋征收與補償辦公室進行登記,在規定的征收期限內找不到房主的,經登報公示,6個月無異議的,按無主房屋處理。
五、如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權需要辦理過戶的,在本公告下發后15日內持有效證件、證明、材料向房屋產權登記單位提出申請,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辦理完畢后,報送房屋征收與補償辦公室。
六、對使用偽造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或購房協議等形式騙取征收補償款的,一經發現,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七、采取暴力、威脅、散布虛假信息、造謠惑眾等方式阻礙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公告
科爾沁左翼后旗人民政府
2017年6月30日
科爾沁左翼后旗人民政府
關于省道207線科爾沁左翼中旗至康平公路大林至康平
(蒙遼界)段公路工程項目用地征收土地的
公 告
科爾沁左翼后旗茂道吐蘇木、阿都沁蘇木、散都蘇木、海魯吐鎮、吉爾嘎朗鎮人民政府及相關單位(個人):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省道207線大林至康平(蒙遼界)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內發改基礎字〔2016〕1457號)、《關于省道207線科爾沁左翼中旗至康平公路大林至康平段公路項目用地的預審意見》(內國土預審字〔2016〕100號)、《關于省道207線科爾沁左翼中旗至康平公路大林至康平段公路工程項目選址的批復》(內建規〔2016〕329號)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擬征占用科爾沁左翼后旗茂道吐蘇木(烏蘭敖道嘎查、潮海嘎查、哈根潮海嘎查、索根嘎查);阿都沁蘇木(準阿都沁嘎查、馬林呼都嘎嘎查、都楞嘎查);散都蘇木(章古臺村、朝陽堡村、公河來村);海魯吐鎮(阿力順溫都嘎查、伊和哈日烏蘇嘎查);吉爾嘎朗鎮(巴潤恒日格嘎查、查申格日嘎查、額莫勒哈拉烏蘇嘎查、包牤牛嘎查、吉爾嘎朗嘎查、吉如干格日嘎查、準蘇嘎查、協日勒阿吉日嘎嘎查)集體土地總面積3620.142畝,其中:耕地528.267畝、林地651.96畝、天然牧草地1093.6875畝、農村道路860.3835畝、建設用地146.6715畝、未利用地339.1725畝。征收土地擬用于省道207線科爾沁左翼中旗至康平公路大林至康平(蒙遼界)段公路工程項目用地。征收土地位置:起點位于大林至保康一級路連接線與G45大廣高速公路相連接處南,向南利用現有水泥路,經索根嘎查西側向南直到阿都沁蘇木,繞行阿都沁蘇木后,繼續向前利用X452線到阿力順溫都嘎查后,向西南行進,經協日勒阿吉日嘎、吉如干格日嘎查等地,繞行吉爾嘎朗鎮,線路繼續向南、經包牤牛、額莫勒哈拉烏蘇、查申格日、巴潤恒日格、章古臺、朝陽堡等嘎查后,到達公河來村,繼續向東與遼寧省境內公路相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及科爾沁左翼后旗人民政府《科左后旗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科左后旗國家建設征占征用土地補償標準(試行)〉的通知》(后政字〔2015〕42號)文件,征占土地補償標準:耕地15500元/畝~25500元/畝、林地5160元/畝~23800元/畝、草地5000元/畝~7000元/畝、建設用地及地上附著物由評估單位評估后給予補償。征地告知后,凡被征地的鎮村及被征地農牧民在擬征收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青苗和附著物,征收土地時一律不予補償。被征地的鎮村和農牧民對以上內容持有異議者,可到科爾沁左翼后旗國土資源局質詢,或者可依據《國土資源聽證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自公示之日起在7日內對上述事項有要求旗國土資源局舉行聽證的權利。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
特此告知
科爾沁左翼后旗人民政府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