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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隨身攜帶大量偽造物品
2016年6月,我市市民趙某來到科爾沁區公安分局刑警二大隊報案稱,王某騙了他20萬元后拒不還錢。據警方調查得知:趙某在科區一小區開了一家便利店,王某居住在該小區,并經常出入便利店買東西。平時王某穿戴講究,經常帶著檔案袋等物品,趙某詢問王某,王某自稱是高鐵處處長,正在辦理招聘事宜。趙某的女兒剛剛大學畢業,就委托王某幫忙給女兒辦到鐵路上班。隨后,趙某先后兩次給了王某20萬元用于辦工作。然而,趙某女兒的工作遲遲沒有回音,最終趙某找到王某后得到答復,工作沒辦成,錢也花光了!意識到受騙的趙某來到公安機關報案。
接警后,刑警二大隊民警多方尋訪都沒能找到嫌疑人王某,鑒于詐騙數額較大,依法對王某實施了網上追逃。2016年7月6日,科區公安分局明仁派出所在科區一旅店內將嫌疑人王某抓獲。
讓辦案民警吃驚的是,從嫌疑人王某隨身的物品中搜出了大量偽造物品,僅偽造印章就有13枚。其中包括某鐵路局財務、勞資、教育處、人事處等部門印章,某中學校長印等。還有足可以假亂真的檔案袋、鐵路事業單位人員錄用表、面試表、體檢表、考試卷等等,還有的受害人肖某、義某的相關資料以及一沓彩票。
詐騙所得款項多用于購買彩票
根據肖某和義某的資料,警方與二人取得聯系,經調查,王某同樣以為肖某兒子辦工作為由騙取肖某5.5萬元。以辦工作、辦低保房、辦退休為名騙取義某6萬余元。通過對義某、肖某的案件辦理,又牽出了王某詐騙郭某、汪某等2起詐騙案。
在辦理王某詐騙郭某的案件中,郭某全家無法相信自己被騙。據警方調查,從2013年8月起,王某以幫郭某到沈陽看病、辦工作、為郭某母親辦低保等多個理由,至今騙取了郭某一家20余萬元。
據警方調查,平時王某非常注重儀表,有時直接讓受害人將詐騙款打到另一受害人的信用卡上,同時謊稱收款人為他的下屬科員,部分被騙者對王某的身份深信不疑。
據辦案民警調查,王某曾在鐵路部門工作,2000年犯詐騙罪入獄,2011年刑滿釋放。截至目前,王某系列詐騙案涉案金額超過50萬元。而詐騙所得款項大部分被其用于購買彩票,王某每日購買彩票款多達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