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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李晶 通訊員 包圓圓) 11月26日,科區公安局永清派出所接到女子李某報案稱,其在ATM機上取錢后,忘記取回銀行卡,次日到銀行補卡時,發現卡內5000元人民幣不翼而飛。
接到報案后,經與相關部門溝通,結合具體情況及遺失金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之規定,本案系“信用卡詐騙”。
經過調查,警方鎖定嫌疑人男子張某,其隨即被傳喚至派出所。經審訊,張某對盜刷李某遺落銀行卡的行為供認不諱。隨后,其主動將錢如數歸還給李某,并道歉。
因張某為初犯且認罪態度良好,經科爾沁區公安分局批準,警方對犯罪嫌疑人張某采取了取保候審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