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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在河北省豐寧縣看守所內,涉嫌在通遼市科左后旗甘旗卡鎮溫州商城盜竊金飾的長春籍違法嫌疑人王某向科左后旗警方供述了3年前的犯罪事實,至此發生在2012年10月6日科左后旗甘旗卡鎮溫州商城的一起特大金店被盜懸案宣布告破。
2012年10月6日,科左后旗甘旗卡鎮溫州商城發生一起特大金店被盜案,案值400余萬元。案件發生后,科左后旗公安局迅速成立“10.06”專案組,抽調100多名精干警力展開全方位偵查工作。
警方偵查確定:現場作案為1人,男性,身高為165cm左右,攜帶紅外線干擾器、撬壓破鎖工具、手套、口罩、背包5種作案工具,具有熟練撬盜卷簾門和開鎖技能,有防范監控錄像和紅外線報警器的意識。偵查中還發現一輛可疑紅色摩托車,該摩托車來去路線和騎車人的穿著與作案人極為相似,并且到達和離開案發現場的時間與作案人吻合。由于視頻監控清晰度所限,牌照未能看清。
為了進一步追蹤案件嫌疑人,科左后旗公安局與各案件發生地公安機關保持聯系,進行案件串并工作。2016年6月29日,河北省承德市豐寧縣發生一起盜竊金店案件,“10.06”專案組積極聯系串并案件工作。7月2日,豐寧警方將犯罪嫌疑人王某抓獲歸案。王某身高165cm,中等體態,年齡46歲,家住長春市。通過王某的體貌特征、作案手法、交通工具和作案的地域特點,完全符合“10.06”溫州商城金店被盜案犯罪嫌疑人必備條件。8月10日,科左后旗干警趕赴河北省豐寧縣開展偵破工作,通過一周的較量犯罪嫌疑人王某供述了案件的犯罪事實。
犯罪嫌疑人王某供述:2012年夏天,其先后到通遼市科區、左中、庫倫、奈曼、開魯、后旗等地尋找作案目標,經多次踩點最終確定科左后旗甘旗卡鎮溫州商城金店為作案目標。案發前10天,其先后兩次到達案發現場作案,均因報警器報警而未實施成功,之后通過購買紅外線干擾器用于再次作案。
案發當天,王某騎摩托車從長春出發到甘旗卡鎮,23時許進入溫州商城金店盜走價值400余萬元的黃金、白金等飾品,得手后迅速騎摩托車逃回長春市。
近日,科左后旗公安局押解犯罪嫌疑人王某到溫州商城指認現場,其指認的來去路線、侵入方式、作案手段和過程與現場勘查和調查走訪完全吻合,至此該案成功告破,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通訊員 宋立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