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掃一掃
小編聽過給人下毒的,也聽過給老鼠下毒的,還從來沒聽過給豬下毒的,這不,奈曼旗某村就出現了醬嬸兒的事情。
8月14日早上,奈曼旗公安局義隆永派出所民警接到義隆永鎮某村的村民王某報警稱,其家中飼養的豬被人下藥毒死。接報后,義隆永派出所立即組織警力趕赴現場。
“我也是早上給豬喂食時才發現的,當時豬已經口吐白沫,感覺是吃了有毒的東西。”王某妻子將當時情況告訴民警。民警仔細勘察現場,考慮到可能是被人下毒所致,于是向奈曼旗公安局發出支援請求。刑警大隊民警對豬圈內剩余的玉米粒、塑料袋和死豬體內的胃溶物進行取樣化驗,派出所民警則繼續對王某的社會關系進行深入排查。
“前幾天我開三輪車去山上干活的時候,把李某家的小狗軋傷了,之后李某跟我發生了口角,還揚言說要報復我。”。經調查發現,王某口中所說的李某現年68歲,獨自一人生活,無兒無女,嗜愛養狗,家中養了大大小小的狗近10只。
8月11日,李某領著自己的一只棕色小狗出去遛彎,在路上,王某駕駛的三輪車將李某的小狗后腿軋斷。隨后李某找王某要求賠償,但兩人卻因賠償問題發生爭吵,不歡而散。因此,李某對王某一直懷恨在心。
根據這條線索,民警經過調查核實,確認李某于8月13日清晨在義隆永某集市一攤位上購買過老鼠藥,且李某在8月6日在義隆永某集市一攤位上購買過烤腸,而用來裝烤腸的塑料袋與從案發現場提取的裝著拌有老鼠藥玉米粒的塑料袋形態近似,后經刑警大隊民警確認,案發現場發現的塑料袋的內壁上發現殘留的烤腸調料,為同一個塑料袋。
8月15日,民警依法對李某進行了詢問。在鐵證面前,李某如實供述了將伴有老鼠藥的玉米粒從王某家豬圈西側路邊扔進去的犯罪事實。次日,公安機關對李某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并處罰款,同時也要求王某賠償李某軋狗損失費。
《科爾沁都市報》通訊員 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