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區一男子也忒膽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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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yu于 2016/08/02 09:05:39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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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科爾沁都市報
作者:瑪拉沁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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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區一男子也忒膽大了!在還沒有和妻子離婚的情況下,居然又與另一名女子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而且還生了一個孩子。
原來,1994年,該男子費某與屠某在通遼市民政機關登記結婚,婚后育有二子。2014年12月份,二人辦理離婚手續。
不過,就在2012年他和妻子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他在一洗浴中心內與一女子劉某相識,并且還對對方說自己其實已經離婚了。就這樣,他開始與劉某在一小區內租房子,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對外也稱二人是夫妻關系,2013年他們還有了一個孩子。
今年3月的一天,他重婚的事情終于被劉某發現了。于是,他到公安機關投案。
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經科爾沁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費某犯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科爾沁都市報》通訊員王永玲 吳丹丹
很多人覺得,這年頭人們的想法都開放了,同居、找小三都不是啥大事。于是,就有一些人已經有了配偶還與第三者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認為這只是違法社會倫理道德的行為,殊不知此行為已經違法。
在這里,小編想提醒女性朋友們,在婚姻家庭關系中一定要注重自我保護,要與對方去民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更重要的是,選男人的時候,得擦亮眼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