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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呼和浩特9月29日電(楊騰格爾)為解決居民因證件丟失、損壞、有效期滿等原因在異地不能辦理身份證的問題,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決定從10月1日起,全面實行居民身份證區內異地辦理的便民措施。
在29日下午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總隊長閆廣林向新華網內蒙古頻道介紹,目前,全區12個盟市都具備了居民身份證異地辦證的條件。群眾可撥打公安廳戶口問題舉報投訴電話0471-6550168,對公安機關便民利民措施提出意見和建議。
內蒙古戶籍居民都可異地辦證
具有內蒙古自治區常住戶口,離開戶口所在地在自治區內跨旗縣(市區)居住并已辦理暫住登記的人員,居民身份證丟失、損壞或者有效期滿需要補領、換領身份證的,都可以在自治區內的現住地異地辦證受理點辦理。
新華網內蒙古頻道了解到,16周歲以上并且戶籍地派出所已經將其本人符合標準相片信息錄入人口信息系統的人員,首次申領身份證也可以在現住地異地辦證受理點辦理。
未在派出所采集過相片信息的人員,以及不滿16周歲的人員,首次申領身份證還需要回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暫時不能異地辦理。
已經辦理過指紋身份證的群眾,異地辦證時不再采集指紋。
辦證時出示一種有效證件即可
異地辦證時,居民只要出示戶口簿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大陸居民往來港澳通行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機動車駕駛證、社會保障卡等能夠證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證件中的任意一種即可。換領身份證也可以憑損壞或者有效期滿的身份證辦理。
未滿16周歲及無行為能力人員,由監護人陪同辦理,同時需要提供監護人的有效證件。
異地辦證受理點將在網上公布
新華網內蒙古頻道了解到,公安機關本著方便群眾的原則,結合當地流動人口數量等實際情況,依托旗縣(市區)戶政大廳和政府所在地鎮派出所,全區首批每個旗縣區最少選定了一個戶政大廳或派出所作為異地辦證受理點,承擔異地辦理身份證業務。群眾可就近選擇受理點辦理、領取身份證,無須返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異地辦證受理點將在自治區公安廳門戶網站、平安內蒙古新浪微博公布。
同時,公安機關規定了辦證各環節的時間限制,確保群眾30日內領到證件。領取證件時既可以到受理點領取證件,也可以選擇郵政部門郵寄證件,郵寄費由本人承擔。
據介紹,異地辦證收費標準嚴格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中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