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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空域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進一步規范我市人工影響天氣工作,充分發揮人工增雨、高炮防雹工作的社會經濟效益,根據國務院頒布的《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現將通遼市人工增雨和人工防雹作業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2015年作業期
2015年全市火箭增雨作業期為全年;4月1日至10月1日為飛機增雨作業期;5月10日至9月30日為人工防雹作業期。
二、作業區域
作業區域為通遼市境內。
三、地面作業設備類型
目前,我市使用兩種增雨火箭發射工具,分別發射烏海556廠生產的RYI-6300型、云南886廠生產的JFJ型和江西9394廠生產的BL-1A型火箭彈;人工防雹發射器具是“三七”高炮,炮彈為3305廠生產的JD-89人雨彈。
四、注意事項
火箭彈、防雹炮彈均為軍工產品,具有一定的故障率。因此,為確保市內及周邊地區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各旗縣區、鄉鎮蘇木及周邊地區的廣大干部群眾,發現未炸彈頭或火箭彈殘骸,要及時上報當地人民政府,由當地氣象局組織處理,嚴禁非專業人員挖彈、拆彈,以免發生危險。作業時,禁止非作業人員圍觀;一旦發現卡彈等故障,要迅速撤離作業現場,并上報當地主管部門,由專業人員進行處置。
各作業單位要嚴格遵守作業請示的制度,得到批復方可作業,作業不得超過批復的時限。
五、意外事故處理方法及報告方式
有關部門在組織火箭增雨作業或高炮防雹作業時,要嚴格遵守作業規范,最大程度地避免意外事故發生。如發現丟失彈藥或發生作業等安全事故后,事故地旗縣氣象局按規定及時報告當地政府、當地公安機關、上級氣象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并會同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調查、拍照、錄像,并分析事故原因,以明確事故責任,協助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市人影指揮部辦公室電話:8511393,8511317)
特此公告
201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