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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會同交通運輸廳、財政廳下發了《關于調整統一收費公路車型分類和整合全區收費公路通行收費標準通知》。《通知》中指出,取消高速公路上路基價,車輛通行費將按車型和實際行駛里程以及對應的費率標準計收。取消高速公路上路基價后,車輛通行費按車型和實際行駛里程以及對應的費率標準計收,尾數不足5元的按5元計費。
載質量2噸及以上農用拖拉機免收車輛通行費貨車車貨總重限高標準提升
《通知》中還指出,統一我區計重收費和治理超載貨車車貨總重限高標準,車貨總重量認定標準六軸及以上貨車由49噸調整至55噸。同時,簡化收費公路管理單位(公司)收費許可審批制度。新建、改建的收費公路交工驗收合格,由收費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向價格主管部門申報辦理備案手續后,便可實施收費。收費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每年年底要按規定向發展改革委價格主管部門報送通行費收入和運營管理等的相關材料。
據了解,此次我區調整統一收費公路車型分類和整合全區收費公路通行收費標準,是為了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2014年后四個月工作重點任務和國家五部委辦《關于開展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有關精神,切實降低公路交通運輸成本,減輕公路運輸企業及從業者負擔,進一步促進公路交通運輸和經濟發展。同時,將內交發[2009]645號、內發改費字[2006]311號、內發改費字[2006]26號等文件規定的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整合到一起,并且將其他與《關于調整統一收費公路車型分類和整合全區收費公路通行收費標準通知》不一致的批準文件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