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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爾沁左翼中旗(簡稱科左中旗),建旗設置于清崇德元年1636年,至今已有378年的時間了。在建旗設置初期至民國晚期,在社會人文地理方面主要有三方面的重大變化,即所轄區域的變遷,大量移民的流入和民族文化的發展。自晚清政府解除對外藩蒙古實施的“封禁”政策,實施“借地安民”、“移民實邊”的“新政”以來,一直到民國晚期,大量移民流入科左中旗。這些異于原住民(努吐克呼們)的移民,是在何時、自何處、因何原因移民至科左中旗,他們又給當地帶來了什么變化。帶著這些問題,筆者自2012年起對科左中旗西部、中部、東部和南部區進行了較為深入的田野調查。
一、原住民
在論述流入科左中旗移民之前,首先應該談到原住民,蒙語稱“努吐克呼們”。在建旗之初科左中旗始祖莽古斯之子宰桑的四個兒子烏克善、察罕、索納穆、滿珠習禮,按照清朝政府的規定,將全旗所轄境域土地劃分四處,四兄弟各分一處,史稱“王公分野”。其所劃分的境域土地便作為他們的屬地,所分境域內的百姓便成為他們的屬民。
長兄烏克善,分得所轄區域稱為四家子,蒙語稱“杜日本格勒”。其境域大致范圍為旗西部及西北部山區,靠近山區南部的長條形平原,旗境西南部西遼何流域。按現區域,主要包括霍林郭勒市大部,扎魯特旗一部分,開魯縣一部分,原通遼縣大部分和科左后旗的一部分。
二弟察罕,分得所轄境域稱為七家子,蒙語稱“道蘭格勒”。其境域大致范圍為今吉林省公主嶺、梨樹縣。
三弟索納穆,分得所轄境域稱為五家子,蒙語稱“塔本格勒”,其境域大致范圍為今吉林省四平市,雙遼市大部分土地。
四弟滿珠習禮,分得所轄境域蒙語稱為“義順格勒”,其境域大致范圍為今科左中旗大部分。
在四兄弟當中,烏克善被清廷封為卓哩克圖親王。滿珠習禮官致達爾罕親王,授旗扎薩克職務,為第一代達爾罕親王。
四兄弟屬地分野后,隨同分在屬地內的屬民成為科左中旗第一代原住民。這些原住民隨同他們的達爾罕王公貴族,生活在幅原遼闊、水草豐美、牛羊成群的科爾沁草原上,過著他們以狩獵游牧為主的草原生活。而這些原住民的民族構成為蒙古族。其姓氏主要以蒙古族七姓“包、吳、白、孟、齊、金、海”為主。
清晚期,因當時政治經濟社會諸多方面的需要,清廷對外藩蒙古實施“新政”,采取放墾蒙荒,“借地安民”,“移民實邊”等政策,導致大量內地移民涌入哲里木盟地區,科左中旗便成為移民的重點流入地之一。因清政府實施上述政策,從清末到民國初期,全旗大規模出荒共有七次,分別是:出放鄭家屯、白市荒;出放采哈新甸荒;出放洮遼站道荒;出放巴林愛新荒;出放河南河北荒;出放東夾荒;卓王私放荒。在科左中旗境域內出放荒的土地上,清廷及民國政府先后設置了奉化縣、懷德縣、雙山縣、遼源縣、通遼縣等置所。使建旗設置時所轄境域土地大面積縮小,這種境域的變遷是當時歷史條件造成的。據相關資料顯示,科左中旗在建旗設置初期,所轄境域總土地面積33676平方公里,而七次出荒被劃出的境域土地面積達6200平方公里,占建旗設置初期境域土地面積的18%,為現在全旗總土地面積的63%。生活在今天科左中旗的原住民主要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建旗設置時生活在本地區的原住民,另一部分是清廷在出荒地設置州、縣、府,原有所轄境域因被劃出后,生活在被劃出后地域內的原住民,他們絕大部分被迫遷徙到科左中旗境域內得以謀生,而這部分人被稱為旗內遷徙的原住民。據不完全統計,今天生活在科左中旗的原住民(努吐克呼們),僅占全旗總人口的20%左右,而從外地流入的移民占全旗總人口的80%左右。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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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移民結構
近代在科左中旗為何有如此多的移民流入,究其原因,既有政治因素又有社會經濟自然因素等諸多方面。為弄清這些移民的種類及流出地,筆者經過較為深入細致的田野調查發現,流入科左中旗移民的種類及地區結構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陪嫁移民”:陪嫁移民稱為官民,俗稱拔戶人,是陪公主過來的“移民”。據《清史稿》記載,清皇室下嫁科左中旗蒙古王公的公主就有七位。天聰二年(公元1628年),清太宗撫養的克勒郡王女兒和碩公主,下嫁給科爾沁臺吉滿珠習禮(科左中旗第一代和碩達爾罕親王);崇德四年(公元1639年)清太宗第三女固倫端靖長公主下嫁奇塔特(順治六年封為多羅郡王);崇德六年(公元1641年)清太宗第四女固倫雍穆長公主下嫁畢勒塔葛兒(康熙五年襲卓哩克圖親王爵);康熙九年(公元1670年)清圣祖撫養的簡親王女兒固倫端敏公主下嫁第三代達爾罕親王班弟;康熙二十九年(公元1690年)清圣祖撫養的恭親王女兒固倫純禧公主下嫁班迪(奇塔特之孫);乾隆十二年(公元1747年)清高宗第三女固倫和敬公主下嫁色布騰巴勒珠爾(乾隆十七年襲旗扎薩克和碩達爾罕親王);清世宗撫養的莊親王女兒固倫端柔公主下嫁齊默特多爾吉(同治元年襲鎮國公爵)。
這些在清皇室中被稱為金枝玉葉的公主格格,下嫁科爾沁蒙古王公,遠離京城皇室到科爾沁草原。為了讓她們安心出嫁,清皇室不但要給她們帶去豐厚的生活用品,還要為她們創造生活上的方便,便會為她們征調一定數量的能工巧匠作為陪嫁戶,即“陪嫁移民”,一同跟隨公主格格到科左中旗落戶安家。據《清史稿》記載,凡下嫁到外藩蒙古的皇室公主格格,清廷均派數量可觀的陪嫁戶隨同公主格格陪嫁到下嫁地。據傳說,固倫純禧公主下嫁到科左中旗時,隨同公主來的陪嫁戶就達500戶。筆者先輩就是從山東濟南陪公主過來的拔戶人,致于是何時,又是陪哪一位公主嫁過來的,已無從知曉。在“陪嫁移民”中主要包括婢女、侍役、廚師、糧農、菜農、花匠、醫生、石匠、木工、瓦工等。這些“陪嫁移民”大部分主要來自關內山東、河北等地區。他們隨公主陪嫁來到科左中旗后,便在此成家立業,娶妻生子,繁衍生息,科爾沁草原也因此成為他們的第二故鄉。
(二)土默特移民
土默特隸屬于卓索圖盟,卓索圖盟建于天聰九年(公元1635年),轄喀喇沁左旗,喀喇沁中旗,喀喇沁右旗,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右旗。于1947年大部分并入昭烏達盟,一部分劃歸遼寧省。土默特左旗所轄地域大體位于今遼寧省阜新及通遼市庫倫旗東南部。土默特右旗所轄地域大體位于今遼寧省朝陽市、北票市。自康熙年間起,許多山東、直隸的移民涌入土默特地區。到清晚期由于清廷對蒙地“封禁”的解除,大量內地移民流入土默特地區開荒種地,致使大片肥沃土地,廣袤草原變為農田。失去土地和草原的當地蒙古族牧民,只好背井離鄉,流入科爾沁地區謀生。
(三)喀喇沁移民
喀喇沁也同上述土默特相同,隸屬于卓索圖盟。喀喇沁又譯為哈兒沁、哈剌沁。喀喇沁,意為為皇室釀制黑馬奶酒者,是源于元代“桶黑馬乳”的一種職業術語。喀喇沁左旗是今遼寧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縣。喀喇沁右旗大體位于今赤峰市喀喇沁旗、寧城縣和河北省圍場、平泉及遼寧省建平縣的一部分。喀喇沁中旗位于喀左與喀右中間,大體相當于今赤峰市寧城縣和河北省平泉縣、遼寧省建平縣的一部分。清初期,清廷雖然對蒙地實行“封禁”政策,但山東、直隸等地流民不斷涌入喀喇沁地區開荒種地以求謀生。至乾隆四十三年(公元1778年),清廷在卓索圖盟先后設立平泉縣、建平縣和朝陽縣,致使喀喇沁地區土地面積大為縮小。到中華民國1918年,喀喇沁地區能耕種的土地基本已開墾,草原面積大量減少。加之“金丹道暴動”的影響,失去土地和草原的牧民為求生存導致大量移民流入哲里木盟,科左中旗成為這些移民的主要流入地。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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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阜新移民
阜新,俗稱“蒙古嗔”。今為遼寧省阜新地區,轄彰武縣、阜新蒙古族自治縣。清光緒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設置阜新縣。清政府自1902年起實行“移民實邊”的“新政”以后,正值阜新建縣設置。關內大量移民進入阜新地區種地謀生,加之阜新連年遭受自然災害,生活在這里的失去土地和草原的牧民,被迫大量流入科左中旗。據不完全統計,在流入科左中旗的移民中,阜新移民數量是最多的。在阜新蒙古族自治縣有一處著名的寺廟瑞應寺,蒙古族人稱之為“葛根蘇木”。該寺始建于清康熙八年(公元1669年),屬藏傳佛教格魯派,素有“東藏”之稱。葛根蘇木在鼎盛時期寺內喇嘛達3600名,在進入科左中旗移民中,也有一些從葛根蘇木出來的懂醫術的喇嘛,而且有的醫術高明,這些喇嘛在科左中旗很受歡迎。值得一提的是,阜新在清末建縣設置之初,隸屬卓索圖盟土默特左旗,所以在隸屬土默特左旗期間流入科左中旗的移民亦可稱為土默特移民。
(五)朝陽移民
朝陽,今遼寧省朝陽市,轄喀喇沁左旗蒙古族自治縣,北票市,建平縣等。清乾隆四十三年(公元1778年)設置朝陽縣,光緒三十年(公元1904年)升朝陽縣為朝陽府,民國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朝陽府劃歸土默特右旗并管轄至1947年。自乾隆晚期開始,山東、直隸等地流民不斷涌入朝陽地區,到嘉慶年間,大面積土地轉手由內地移民耕種,致使大量原住民被迫放棄單一的游牧生活,從事農業生產。而一部分原住民因為失去土地和自然災害導致生活困難等原因背井離鄉,走上了逃荒移民的路子,進入哲里木盟地區,而主要流入科左中旗。因為朝陽自1940年至1947年間由卓索圖盟土默特右旗管轄,其間流入科左中旗的移民亦可稱為土默特移民。
(六)彰武移民
彰武,俗稱蘇魯克、蘇日格,今遼寧省阜新市彰武縣。順治初年,清政府在彰武境內設置官府牧場,稱之為楊檉木牧場,隸屬盛京禮部。清廷將成群的牛羊以“蘇日格”制交給牧民放牧,故亦稱“蘇日格牧場”。清光緒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清政府在彰武養息牧地區設置彰武縣,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彰武縣歸奉天省官轄。彰武作為清廷皇家牧場,在清早期對蒙地實施“封禁”政策時,其地域和牧場得到了有效的保護。但到清晚期清廷實行“新政”,“封禁”政策解禁后,導致內地移民到彰武境內開荒種地,牧民放牧的草牧場大面積縮小,致使一部分原住民離開故土,流入科左中旗。
(七)山東、河北移民
清朝建立初期,清廷為加強對蒙地邊陲地區的控制,實行人口封禁、地域封禁和資源封禁等“封禁”政策。然而,這種“封禁”政策沒能徹底禁止關內山東、直隸(河北)移民及蒙地相鄰跨盟旗移民大量涌入哲里木盟,特別是科左中旗。據有關資料記載,自乾隆后期開始,山東、直隸、山西、河南的移民呈小批量流入科爾沁地區。尤其自光緒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清廷做出“移民實邊”的政策,解除“封禁”以后,大批山東、直隸(河北)的移民闖“關東”,從喜峰口、古北口成群結隊,扶老攜幼,投親靠友,逃荒進入哲里木盟,進入科左中旗。進入科左中旗的山東移民多來自登州、萊州、青州、濟南府等地;河北(直隸)移民多來自永平府、廣平府、保定府等地區。
(八)敖漢、庫倫移民
清晚期,隨著“封禁”政策的解禁,因內地移民大量進入蒙地,蒙地大面積土地及草牧場被內地移民占據,加之自然災害等原因,失地貧窮牧民便成為移民,以投親靠友、逃荒等形式進入相鄰盟旗,進入科左中旗。敖漢旗,又譯為鄂罕,清崇德元年(公元1636年)建旗設置,原隸屬昭烏達盟(今赤峰市)。庫倫旗,清時稱錫勒圖庫倫扎薩克喇嘛旗(今通遼市庫倫旗)。
(待續)
三、移民種類
(一)農民
從清初開始,清廷對外藩蒙古實施“封禁”政策時,便有部分“關內”漢地農民不顧朝廷禁令,進入蒙地開荒種地。到清晚期,清廷解除“封禁”,實施“借地養民”、“移民實邊”的政策。大量內地山東、直隸(河北)的漢地農民進入哲里木盟,進入科左中旗,開墾草原種地。而相鄰盟旗移民跨盟旗,流入科左中旗。這些原本過著游牧生活的蒙古族牧民移民放下皮鞭,學習內地移民,拿起鋤頭開荒種地,成為蒙古族農民。這些移民,有的采取春來冬返的“候鳥式”方式到這里耕作。一部分人從租地耕種,變為當地蒙古王公的耪青佃戶。很多人便定居在這里,安家立業,娶妻生子,這里成為他們的第二故鄉。由于這些移民的流入,科爾沁肥沃土地廣袤草原被開墾變為良田。從流入移民的數字分析,在移民中農民占總數的80%左右。
(二)小手工業者
所謂手工業者,在當時主要指移民當中的能工巧匠。如從事建筑工程、產品原料加工的泥瓦匠、鐵匠、木匠、石匠、畫匠、豆腐匠、皮匠、氈匠、釀酒匠、粉匠等。
(三)商販
商販,蒙古人稱其為“買賣沁”。在內地流入哲里木盟的移民中,也不乏極少數為經商而進入科左中旗的移民。主要包括經營生活日用品的流動商販,經營生產資料的商販,還有倒賣牲畜的馬販、牛販、羊販,經營皮毛行的商販,經營銀號、票號、當鋪的小金融業者。
(四)游醫
在流入本地的移民中,也有懂蒙醫、藏醫的移民。這些游醫主要來自阜新瑞應寺(葛根蘇木),這些游醫的到來,為身患病痛的原住民和移民解除病痛帶來了福音。這些游醫在行醫過程中傳播醫術,為后來在科左中旗傳播蒙藏醫術打下了基礎。
四、移民形成原因
(一)政治聯姻導致“陪嫁移民”的產生
清朝建立初期,滿清皇室為了鞏固其統治地位,加強邊疆安寧,也效仿歷朝歷代與外族“和親”的策略,增強統治階級與外藩蒙古的政治感情。在方式方法上,滿清皇室與蒙古王公實行“相互嫁娶”的雙向“和親”,即蒙古王公將女兒嫁給皇族入宮為后妃,滿清皇室也將公主格格下嫁給蒙古王公。滿清皇室公主格格下嫁科爾沁王公,實屬充滿政治色彩的聯姻,此聯姻正是清政府實施“北不斷親”國策的結果。所謂公主下嫁“和親”,就是對外藩蒙古王公貴族的懷柔。是清廷在北疆重新修筑的一條“不倒的北疆長城”。隨著滿清皇室公主格格下嫁蒙古王公國策的實行,“陪嫁移民”也隨之產生。這些“陪嫁移民”為了響應清廷“和親”國策的政治需求,不得不離開世代居住的故土,來到“關外”科爾沁草原“第二故鄉”。
(二)解除“封禁”,實行“新政”
清朝初期,清廷對蒙古王公實施公主下嫁政治聯姻的同時,也將大片土地封賞給蒙古王公所有,并實行世襲制。為了控制和籠絡這些蒙古王公,加強和保護北部邊疆地區,清廷以法律的形式制定對外藩蒙古地區的“封禁”政策。這種“封禁”政策是自康熙初年開始實行的。為了對蒙地實行“封禁”政策,在乾隆年間先后頒布了三項法規:乾隆六年(公元1741年)發布的《蒙古律例》,乾隆二十一年(公元1756年)發布的《理藩院則例》,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發布的《大清會典事例》。清廷在這些法規中提出的所謂“封禁”就是對人口、地域和資源的封禁。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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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封禁:1、嚴禁蒙漢民族直接交往聯系,限制漢族農民、商人到蒙古地區耕種和貿易交換;2、不許蒙古人隨便往來內地,不準蒙古人容留內地人,不準內地人在蒙地定居建房、娶蒙古婦女為妻、取蒙名、入蒙籍;3、不準各旗的蒙古人私自越旗往來和貿易。
地域封禁:1、嚴禁內地漢人到蒙地私自墾種草原;2、禁止蒙古各部、浩特越界放牧和狩獵;3、嚴禁在牧地放火。
資源封禁:1、嚴禁蒙地私自采伐樹木;2、封禁各處礦藏,禁止私自開采;3、嚴禁把兵器和其它鐵器帶入蒙地。
這種對蒙地的“封禁”政策,名義上是保護蒙古王公的“利益”,其實質是通過隔離封禁,達到分散蒙古的力量,便于鞏固清廷在蒙地的統治主導地位。不難看出,清廷這種懷柔加封禁的政策,一方面是為了攏絡蒙古王公,另一方面是為了限制蒙古王公的權勢。然而,這種所謂“封禁”,在特定歷史時期,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蒙古游牧文化,保護了草原生態環境。但到清中晚期,這種“封禁”政策便成為一紙空文。縱觀清政府從實行“封禁”到解除“封禁”,實施“借地安民”、“移民實邊”的“新政”。從內地移民自清中期少量進入蒙地,到清晚期民國時期大量移民流入哲里木盟科左中旗,共分為四個時期。
第一時期,康熙七年(公元1668年)——乾隆五十五年(公元1790年)
自清朝初順治年間開始,一些極少數內地流民進入蒙地墾荒謀生。康熙七年(公元1668年)開始清廷對蒙地推行“封禁”,乾隆年間頒布了《蒙古律例》等法規,制止移民流入蒙地。然而,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清廷的“封禁”政策未能完全封住內地山東、直隸(河北)等地移民流入蒙地。這些移民大多以逃荒為主,“闖關東”進入科爾沁地區,進入科左中旗。對于這些移民,清廷未徹底采取嚴歷措施加以制止,而蒙地王公又可輕而一舉的從這些移民手中拿到地租。
第二時期,乾隆五十六年(公元1791年)——光緒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
乾隆五十六年(公元1791年)哲里木盟郭爾羅斯前旗鎮國公恭格拉布坦招內地移民開荒種地。同年,郭爾羅斯前旗扎薩克率先向清廷請奏,在其旗境實施“招農墾種”,以解決旗內民眾及流入移民的生計問題。對此,清政府批準其請求,允許在其旗地對流入移民實行“借地安民”之策。自此,哲里木盟地區各旗進入“請旨招墾”階段,大批內地移民進入哲里木盟,進入科左中旗。嘉慶八年(公元1803年)清廷批準科左中旗容留74個流民村屯為合法,光緒二十六年(公元1900年)實施74屯交換并劃歸法庫縣版圖。為解決流入科左中旗移民問題,于咸豐元年(公元1851年)出放了鄭家屯、白市荒。
第三時期,光緒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宣統三年(公元1911年)
《清史稿》“田制”中記載:“光緒二十八年,……清舊墾,招新墾。蒙旗生計在耕不在牧。……設墾務公司……各旗先后試辦,各盟旗順令即獎,抗令即罰。……凡丈蒙地,五尺為弓,二百四十弓為畝,百畝為頃。……十畝為晌,四十五晌為方。凡蒙旗荒價,半歸國家,半歸蒙旗”。以上所述,是光緒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清政府解除對蒙地“封禁”,實施“移民實邊”“新政”的內容。此時清廷對蒙地實施“移民實邊”的“新政”,正值腐敗沒落的清政府被迫簽定了喪權辱國的“辛丑條約”之際,向帝國主義賠款,從而導致國庫空虛,財力緊張。加之自然災害嚴重,關內山東、直隸等地災民日益增多。所以清廷采用“新政”,應付日益嚴重的國內政治經濟危機,做出解除蒙地“封禁”政策,使關內災民進入蒙地開荒耕種,解決移民生計問題。清廷對蒙地實施的“新政”,得到了一舉三得的效果。一是開發蒙地解決了內地移民生計問題;二是緩解國庫空虛問題;三是充實北部邊境地區人口,改變以往人煙稀少和有邊無防的狀況。自此,蒙地進入了官放官墾,解決關內移民生計階段,大量移民進入哲里木盟,而科左中旗便成為移民的主要流入地之一。為解決旗內移民問題,自1902年至1911年間科左中旗共出放兩次荒,即1907年出放了采哈新甸荒,1910年出放了洮遼站道荒。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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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時期,民國元年(公元1912年)——民國十八年(公元1912年)
隨著形勢的發展,為了解決關內移民和相鄰盟旗移民流入科左中旗的問題,全旗自1912年至1929年間,共出放四次荒。分別是:1、民國元年(公元1912年),出放巴林愛新荒;2、民國二年(公元1913年),出放河南河北荒;3、民國十六年(公元1927年),出放東夾荒;4、民國十八年(公元1929年),卓王私放荒。
(三)清朝末期至民國初期,經濟衰退,政治腐敗,戰亂頻發,封建剝削嚴重
清朝末年,政治腐敗,尤其是自1840年鴉片戰爭后,外國帝國主義列強入侵中國。在帝國主義的壓迫下,清政府被迫簽定了一系列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如1842年《南京條約》和1901年《辛丑條約》,條約主要條款為清廷向帝國主義列強割地賠款,致使經濟衰退,國力低下,國庫空虛,財政困難,加之連年遭受自然災害,各地受災嚴重。清廷無力拿出大量資金安撫災民,導致以災民為主的移民潮在全國部分地區涌動。為安撫這些移民,清廷便解除了對蒙地的“封禁”政策,實施“借地安民”、“移民實邊”的“新政”。讓這些移民進入蒙地開墾草原耕地種糧,以解決生計問題。然而,到民國初期,全國各地軍伐混戰,兵荒馬亂,民不聊生,勞苦大眾生活在水深火熱當中。為躲避戰亂,關內移民大批量流入哲里木盟,進入科左中旗。
清朝末期,特別是民國初期,封建統治與封建剝削日趨嚴重。在農村土地歸極少數地主所有,由于封建地主階級占有土地,而位于社會底層的廣大農民階層靠耕種地主土地維持生計。農民每年耕種土地收入的絕大部分作為地租被地主剝奪,只能靠所剩無幾的糧食維持生活。地主以收地租和放高利貸等手段剝削農民,加之連年遭受自然災害,那些生活處于貧困致極的關內農民為求謀生,走上了“闖關東”到蒙地的移民之路。
(四)自然災害頻發
清末由于帝國主義列強入侵,清廷與列強簽定了一系列不平等條約,致使國力低下,國民經濟發展緩慢,經濟衰退。因生產力水平低,無力抗御大的自然災害。生活在農村的廣大農民處于靠天吃飯、廣種薄收的現象非常普遍。大災大減產,小災小減產。關內人多地少,災情嚴重,加之民國初期國內軍伐混戰,民不聊生,人民群眾生活在水深火熱當中。據不完全統計,自清末到民國初,全國共發生了三次大的自然災害。分別是:光緒三年(公元1877年);民國十八年(公元1929年);民國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此間在局部地區又不時爆發瘟疫,導致內地山東、河北和部分相鄰盟旗的移民大量流入哲里木盟。
哲里木盟南部草原及耕地主要位于三江沖擊平原和西遼河沖擊平原地區,這里土地肥沃,草原遼闊,非常適宜墾種及畜牧。加之正值清廷對蒙地解除“封禁”,實行“移民實邊”。而且這里輕徭薄賦,地租低廉,自然災害相對較少,所以科爾沁草原便成為這些移民的“世外桃園”。
五移民帶來的影響
(一)游牧文化與農耕文化的融合
哲里木盟,清內札薩克六盟之一。由科爾沁左翼前、中、后三旗,科爾沁右翼前、中、后三旗,扎賚特旗,杜爾伯特旗和郭爾羅斯前后兩旗共十旗組成。而科左中旗位于科爾沁草原腹地,水草豐美,牛肥馬壯,牛羊成群。草原牧民過著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自清晚期開始,隨著經濟社會形勢的發展,清廷對蒙地解除“封禁”,實施“借地安民”、“移民實邊”的官墾“新政”,大批關內山東、直隸、河南和相鄰盟旗的移民流入哲里木盟,進入科左中旗。進入哲里木盟地區墾種的移民大致流入地域方向是從南到北,從左到右的順序。從光緒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開始,科爾沁地區的郭爾羅斯前旗率先向朝廷上奏招墾,所以郭爾羅斯前旗在科爾沁地區由草原游牧區變為第一個農耕區。此后科左中旗、科左后旗大部分轄域面積也逐步變為半農半牧區。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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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科爾沁相鄰的卓索圖盟的土默特地區和喀喇沁地區也變成農耕區和半農半牧區。由于草原大面積被開墾,昔日草原變為農田。以游牧生活為主、狩獵生活為輔的科爾沁草原文化,也逐漸轉變為游牧文化與農耕文化相互交融,相互結合,由此科爾沁牧民的生產生活也產生了質的變化。他們改變了草原游牧生活的方式,實行定居生活。放下馬鞭,拿起鋤頭,開始從事以種植糧食為主的農產品生產,開始了牧民向自耕農的轉化。
流入科左中旗的移民,向當地蒙古族牧民傳授了當時先進的農業生產技術,如耕地、耙地、耕作保墑、輪作倒茬、興修水利、土壤改良及選用良種等技術。自此在科左中旗形成了一群新型農耕化蒙古人,農耕文化在科爾沁草原上發芽、生根、開花、結果。改變了當地單一的游牧經濟結構,走上了以牧促農,以農促牧,農牧結合的路子,從而形成了科爾沁草原文化與農耕文化相結合的復合型文化。推動了哲里木盟地區,特別是推動了科左中旗經濟社會文化歷史性的向前發展。
(二)多元性民族文化特征的形成
從滿清皇族公主下嫁蒙古王公貴族,一些隨公主而來的“陪嫁移民”來到蒙地,至清末關內移民及相鄰盟旗移民流入哲里木盟,由此科爾沁地區形成了以蒙古族、漢族、滿族、朝鮮族、回族、錫伯族為主的多民族聚居區。科爾沁地區也集中了科爾沁部、郭爾羅斯部、扎賚特部、杜爾伯特部、喀喇沁部、土默特部、敖漢部等諸多氏族部落。這種多民族、多部落、多民俗的相互融合,豐富了科爾沁草原文化,形成了科爾沁草原文化多元性特征。
(1)多民族語言文字共存并用
語言文字是一個民族的符號。在科爾沁地區,由其是在科左中旗,由于移民流入的早,而且數量大。移民的民族構成成分主要以漢族、滿族、朝鮮族、回族為主。這些移民進入本地區后和原住民(努圖克呼們)混居在一起,他們不但把內地先進的農耕文化傳播開來,而且漢族、滿族等一些語言文字及生活習俗也逐漸被當地原住民所接受。形成了部分漢族、滿族等移民會說蒙古語,部分原住民也會說漢語的局面。現行的蒙古語中借用漢語、滿語或漢語、蒙古語、滿語相互借用現象的出現,就產生了今天科爾沁地區廣泛使用的語言——科爾沁土語。如:媽媽稱之為“額吆”、“嬤嬤”;叔叔:“嗎嗎”;哥哥:“阿哲”;場地:“帕郎”;嬸嬸:“辛瑟”;茶碗:“朝毛”;羊:“依嗎嘎”;單據:“當薩”;包裹:“瓦當”;鋤頭:“楊蘇爾”……。在現實生活中,將漢語直接音譯成蒙古語即蒙漢語混用的現象更為普遍。
為了讓人們更好的學習和使用蒙古語、漢語,清末開始,科左中旗旗內開設了學習使用蒙漢語言文字的學府——蒙漢私塾。清光緒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在昌圖城外西北角小豪子僧王院內,創建了初高兩等小學堂一所,名為:科爾沁左翼三旗蒙漢小學堂。民國十四年(公元1925年)科左中旗溫都爾親王陽倉扎布,在白音塔拉王府內辦私塾,招收了25名學生。從北京聘請老師,教授漢語文《百家姓》《三字經》《千字文》《大學》《中庸》《論語》《孟子》等。同時由王府翻譯兼職教授蒙古語文課程。民國十七年(公元1928年),在達爾罕王府東北處的貝子府,創辦了科左中旗固山貝子府蒙漢小學校。
在民國初年至偽滿洲國時期,政府重新進行了戶口登記。一些蒙民在進行戶口登記時開始取為自己取一些漢族的姓氏。其中大部分根據自己蒙古姓氏的第一發音音節,選擇相近的漢姓。如博爾只斤氏就選擇“包”或“寶”姓;兀良哈氏選擇“吳”或“烏”姓;莫勒特圖氏選擇“孟”姓;哈爾努特氏選擇“韓”姓;白如德氏選擇“白”姓;阿拉圖德氏選擇“金”姓;召蒙岱氏選擇“趙”姓等。由此不難看出蒙古族姓氏文化的發展,與移民流入蒙地,這一地區漢族移民居多分不開的,也是多民族語言文字共存共用的結果。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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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居住方式的轉變
有清一代,共有七位公主下嫁科左中旗王公貴族。這些公主從京師來到科左中旗,都從關內帶來了一定數量的陪嫁戶,即“陪嫁移民”。在這些人當中分五行八作,其中有不少是專門為王爺公主建造王府和寺廟的能工巧匠。這些工匠與京師派來的工匠一起,效仿京師王府寺廟,在科左中旗建造了達爾罕王府、卓哩克圖王府、溫都爾王府和呼和格勒公主府。還建造了莫力廟、湯格爾廟、慧豐寺和衍壽寺等廟宇。
由于內地及周邊盟旗移民的不斷涌入,大片草原被開墾變成良田。科爾沁地區原住民的草原游牧生活區域逐漸縮小,被開墾區域內的移民村落日趨增多。原住民區域內的蒙民零星散戶只得相互靠攏,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形成努圖克(村屯)。到后來因蒙漢滿等民族通婚的關系,一些漢族移民也居住到原住民村屯(努圖克)中,由此原住民居住方式由游牧變成定居的生活方式。從此科爾沁草原上有了土木葦子結構、土木結構、磚木結構平頂式漢式房舍。當地蒙古人效仿漢民建成土壁屋,蒙語稱這種蒙地漢民式的土房子為“百姓格勒”。這種漢式房為平房或元寶房,用檁木、秫桔、葦子等建材結蓋,以泥土筑墻壁。土壁屋正面有兩個窗戶,開在門的兩側。每年秋天修整一次,以防寒防漏。房舍周圍院落有的筑土墻,有的用柳條柵欄圍起來。自此蒙古王公走出蒙古包住進青磚青瓦的王府,普通蒙古牧民走出蒙古包住進漢式房舍的改變,表明了科爾沁地區的社會經濟從單一的游牧經濟向半農半牧轉型,其草原游牧文化向半農半牧復合型文化轉變的具體體現。
(3)民族服飾的變化
蒙古族服飾在全國五十六個民族服飾中獨具特色。蒙古民族居住在祖國北疆高寒地帶的蒙古高原,牧民放牧時穿上耐風寒的蒙古袍,非常適應游牧生活,所以蒙古袍是蒙古族的代表性服飾。在實際生活中它也是一件多功能的衣服,袖子可做枕頭,底襟可做褥子,大襟可做簸萁,后襟可做斗篷,懷里是口袋,馬蹄袖是手套。而蒙古族服飾在內蒙古地區其樣式又不盡相同,各有特色。如科爾沁服飾、鄂爾多斯服飾、巴爾虎服飾等。
自關內漢地山東、直隸和相鄰盟旗移民進入科爾沁地區后,科爾沁地區尤其是科左中旗的民族服飾,隨著環境的變化、時間的推移,也悄然發生著改變。如蒙古袍在科爾沁地區經歷了從繁復到簡單,從沉重到輕便,從寬大到窄小,從長袍到短袍的發展趨勢。到了民國中晚期,科爾沁地區穿短蒙古袍、穿馬褂的多了起來。所以西部純蒙古地區和呼倫貝爾地區稱科爾沁地區的蒙古民族為“短袍蒙古人”,蒙古語稱:“敖古都爾蒙古勒”。他們冬季戴的草原帽演變為氈帽,身穿束腰大襟短袍,腳穿布鞋、馬海靴、靰鞡和氈嘎達。流入科爾沁地區的內地移民也開始穿馬褂、坎肩。原住民(努圖克呼們)也開始穿戴漢民服飾。這種原住民和內地移民在穿戴服飾幾乎趨近的變化,是當時處于生產生活的便利和環境的變化所處成的。這種獨具特色的地區民族風俗習慣,充分說明了這一地區各民族間風俗習慣的相互融合和相互滲透,共同發展。
(4)民族飲食文化的發展
清初,科左中旗蒙古民族飲食習慣與其他蒙古民族地區相同,均以“白食”和“紅食”為主。所謂“白食”,蒙古語稱“查干伊德”,通指奶、奶油、奶皮子、奶茶、奶豆腐等乳食制品;所謂“紅食”,蒙古語稱“烏蘭伊德”,通指肉及肉食品。主要有烤全羊、手扒肉、涮羊肉、烤牛肉、肉干等。其它食品、飲品主要有炒米和馬奶酒。
隨著內地及相鄰盟旗移民的流入,由于地區生活和風俗習慣的不同,科左中旗的民族飲食習慣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本地區原住民從單一吃“白食”和“紅食”為主的飲食習慣也有了較大改變。在主食方面,不但吃炒米、饸饹、貓耳朵湯,也開始吃五谷雜糧食品。如餃子、包子、饅頭、窩窩頭、高糧米、小米等。在副食方面,吃各種豆類及制品、各種菜類。在飲品方面,不但喝奶茶,還喝紅茶;不但喝奶酒,也喝白酒。而從關內漢地來的移民,也開始喝馬奶酒,吃炒米、饸饹、貓耳朵湯,吃手扒肉、涮羊肉、肉干等。這種不同民族的飲食文化相互借鑒和相互滲透,為近代科爾沁草原飲食文化的發展打下了基礎。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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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手工作坊與商品流通初步形成
科左中旗在清朝至民國年間的商品生產及流通主要表現在手工作坊的出現和商品流通初步形成,而這種局面的形成主要得益于內地移民的流入。
由于生產生活的需要,在旗內較大艾勒(村屯),一些有手藝的移民開辦起制作農具鐵具的小作坊。制作農具、馬具、毛氈、家具,一些小烘爐也發揮了一定作用,大大方便了當地農牧民的生產生活。咸豐元年(公元1851年)科左中旗達爾罕親王以作為貿易市場出放了鄭家屯和白市荒,周邊旗內外的牧民趕著牛羊,拉著皮毛到貿易市場做交易。在當時,牧民內部進行貿易活動,主要方式是以物易物,與內地商人的貿易主要還是以產品交換為主。科左中旗境內主要貿易形式是定期與不定期的集市,這些集市集中在寺廟和王府所在地的指定場所。每當寺廟舉行各種廟會法會時,周邊農牧民便趕到這里,作生產生活用品的交易。
隨著形勢的發展,王府和寺廟附近的集市貿易也逐漸增多,這給流入內地的商人創造了條件。蒙古人純樸好客,對旅蒙商人(蒙古語稱:買賣沁)帶去的產品有很大興趣。他們經營的商品主要有:糧油、布匹、茶葉、煙酒、鐵鍋、木碗、銀碗、盆、針、線、刀、鞋帽、佛器、馬具、藥材、紙筆等。牧民出售牛、羊、馬、陀、皮毛、羊絨、馬尾、堿等。到民國時期,在達爾罕王府、卓哩克圖王府、溫都爾王府,莫力廟、湯格爾廟、慧豐寺和通遼等小鎮出現了內地人開設的小商鋪、小糧棧、小燒鍋、小雜貨鋪。由于內地商人的影響,一些有財力,懂經營,會管理的本地蒙古人也開始做起了小買賣。
(6)民族間通婚處成民族一家親
不論是清初隨同公主下嫁蒙古王公而來的“陪嫁移民”,還是從內地山東、直隸流入的移民,這些人來到科左中旗后,世代與原住民(努圖克呼們)生產生活在一起,形成雜居。由此處成當地蒙古族與漢族、滿族、朝鮮族等民族間的相互通婚。這些漢族、滿族等民族到科爾沁地區后,說蒙語、穿蒙服、取蒙名,與蒙古族通婚,其生活習慣與本地蒙古族基本相同。直到今天,這些從內地流入的移民,一部分人對自己的祖籍所在地淡化或忘卻了,還有極少數人因為某種原因自稱是蒙古人。而嫁給內地漢族的原住民,同樣說漢語,穿漢服,取漢名,其生活習俗與漢民無異,形成了一個民族大家庭。
(三)清廷在蒙地設置州、縣、府,蒙地所轄境域發生變遷
自乾隆四十九年(公元1784年)開始,科左中旗就有內地移民流入越邊墾種,到光緒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清廷解除對蒙地“封禁”,實施“移民實邊”的官墾“新政”。其間,科左中旗共有八次出荒。第一是鄭家屯和白市荒;第二是采哈新甸荒;第三是洮遼站荒;第四是巴林愛新荒;第五是河南河北荒;第六是東夾荒;第七是西夾荒和遼北荒(未了荒);第八是王公放私荒。由于清廷的“封禁”解禁和科左中旗放荒,致使大批關內移民和相鄰盟旗移民流入哲里木盟,流入科左中旗。使這一地區的人口結構,民族結構均發生了很大變化。農耕面積不斷擴大,草牧場面積不斷縮小,農牧矛盾明顯加重。而當時的科爾沁地區還沒有管理這種情況的政權機構。這就為清廷在科爾沁地區建立新的州、縣、府制政權管理機構提供了前提條件。由于放荒和內地移民流入,科左中旗在清末至民國期間,所轄境域發生了非常大的變化。清嘉慶八年(公元1803年),清廷在科左中旗拓荒招墾設置梨樹城。道光元年(公元1821年)在梨樹城設立分房照磨。光緒四年(公元1878年)改為設置奉化縣。民國三年(1914年)改為梨樹縣。清道光元年(1821年)科左中旗招墾八家鎮,于光緒三年(公元1877年)將八家鎮改為設置懷德縣。咸豐元年(公元1851年)科左中旗出放鄭家屯和白市荒,光緒六年(公元1880年)在鄭家屯設置主簿府,于光緒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在鄭家屯設置遼源州。清光緒十一年(公元1885年)至宣統元年(公元1909年)出放采哈新甸荒,于1913年設置雙山縣。1912年出放巴林愛新荒,1914年在巴林太來設置通遼鎮。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