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調整新農合3類重大疾病補償標準 (合作醫療補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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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yu于 2014/10/29 08:48:13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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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瑪拉沁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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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調整新農合3類重大疾病補償標準 (合作醫療補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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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和民政廳聯合發出通知,決定對新農合部分重大疾病的補償標準進行調整。患者屬于民政救助對象的,個人負擔部分由盟市民政部門按照醫療救助標準給予支付。新的補償標準自10月1日起執行。
本次調整的新農合重大疾病病種包括兒童先天性心臟病、兒童白血病、重性精神病。
兒童先天性心臟病的救治范圍:0~14歲參合兒童,錯過繳費期出生的兒童隨參合父親或母親享受新農合待遇。救治病種有:兒童單純性先心病和兒童復雜性先心病。補償的標準為:兒童單純性先心病,最高限額3萬元,新農合補償比例80%,個人自付比例20%。兒童復雜性先心病,最高限額5萬元,新農合補償比例80%,個人自付比例20%。
兒童白血病的救治范圍:0~14歲參合兒童,錯過繳費期出生的兒童隨參合父親或母親享受新農合待遇。救治病種: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急性非淋巴細胞白血病。補償標準為: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標危),最高限額8萬元,新農合補償比例80%,個人自付比例20%;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中危),最高限額12萬元,新農合補償比例80%,個人自付比例20%;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高危),最高限額15萬元,新農合補償比例80%,個人自付比例20%;急性非淋巴細胞白血病,最高限額8萬元,新農合補償比例80%,個人自付比例20%。
重性精神病的救治范圍是需長期住院治療的參合患者。救治病種為:精神分裂癥、雙向情感障礙、偏執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嚴重精神發育遲緩。補償標準為:定點醫療機構按床日標準和患者住院天數累計計算住院醫藥費用,新農合承擔80%,患者個人承擔20%。(記者 段麗萍 通訊員 王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