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為賒購轎車實為詐騙坑人(金寶屯發生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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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4/08/29 07:29:41 發布
IP屬地:未知
來源:科爾沁都市報
作者:瑪拉沁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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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后旗經偵大隊破獲一起由賒購轎車引發的詐騙案件。
2014年7月,科左后旗金寶屯鎮某汽貿公司經理楊某來到經偵大隊報案稱,金寶屯鎮齊某利用與其公司簽訂的賒購車輛合同騙取鈴木牌轎車一輛。接到報案后,民警立即趕赴金寶屯鎮展開調查。經調查,報案人所說案情屬實,于是后旗公安局立即立案偵查。2012年12月31日,齊某聽說只要有擔保人便可在楊某的公司賒購轎車,于是他找到好友為其擔保,與楊某簽訂了一份《賒購車輛合同》,交付了12000元的首付款,賒購了一輛價格為61752元的鈴木牌轎車,合同中約定,2013年12月31日前,齊某要還清剩余車款。合同到期后,齊某遲遲不肯還款,并停用以前手機號碼。經民警調查,齊某賒購車輛后就將該車低價賣出,并將車款揮霍一空。
2014年8月,經辦案民警調查,得知齊某隱匿在包頭市一住宅小區,于是與當地警方聯手一舉將齊某抓獲。目前,齊某已被刑事拘留。民警提醒,汽貿公司在簽訂賒購車輛合同之前,應認真審查核實對方身份,最好在合同中注明在車款全部還清前,禁止隨意出售或抵押車輛等約束性的規定條款。記者 沈慧蓮 通訊員 孫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