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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全旗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監督管理工作,推動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內蒙古自治區消防救援總隊制定公布了《內蒙古自治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試行)》(以下簡稱《界定標準》,詳見附件1),現就轄區2024年度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申報備案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申報期限
即日起至2024年1月30日
二、申報要求
2023年已列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且至今未發生變化的,直接確定為2024年度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對于新增的符合界定標準的社會單位,應依法申報;對于重點單位中因調整、整合、消失或已不符合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的,要及時上報有關資料,經核準后從重點單位名錄中予以調整刪除。
三、申報途徑
請全旗各社會單位對照《界定標準》,認真核對,凡符合標準的單位,申報單位應當填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申報備案登記表》(詳見附件2)并加蓋本單位公章,由單位主要負責人(或授權本單位人員)攜帶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等身份證明文件到科爾沁左翼后旗消防救援大隊申報,地址:科爾沁左翼后旗瑪拉沁街東段,郵箱:842226236@qq.com。
編輯:英 艷
一審:馬 俐
二審:王晟宇
終審:白 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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