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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治理非法占用耕地、林地、草原等違法違規散埋亂葬行為,堅決遏制墓地違建亂象,按照《森林法》《土地管理法》《殯葬管理條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黨員干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民政部等九部委《關于推行節地生態安葬的指導意見》、自治區民政廳、發改委、公安廳等十一個部門印發的《內蒙古自治區違建墓地專項整治成果鞏固提升行動實施方案》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要求,經科左后旗違建墓地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在全旗開展違建墓地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主要任務
(一)依法檢查復核整治違建“住宅式”墓地、硬化大墓、活人墓等行為。對照《關于在全區開展違法違規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問題專項摸排的通知》(內民政發〔2019〕6號)和《關于開展違法違規私建“住宅式”墓地專項整治的通知》(內民政發〔2019〕75號)要求,檢查復核違建“住宅式”墓地整治情況,并督促整治不到位的依法整治到位;對已摸排而未納入整治范圍的“公墓和農村公益性墓地以外違法違規私建的硬化大墓和活人墓”開展整治。(對大墓的認定,參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墓管理的意見>的通知》(國辦發〔1998〕25號)關于埋葬遺體單人墓占地不超過4平方米、雙人合葬墓占地不超過6平方米的上限規定。未石化硬化的土墳不納入此次整治范圍)。
(二)對新增問題“零容忍”。自2018年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以來,無論是公墓內還是公墓外出現的新增違建墓地,全部予以拆除,對新的頂風違建行為相關部門按照職責予以嚴厲打擊、嚴肅問責、公開曝光、形成威懾效應。對苗頭問題強化源頭管控,早預防、早發現、早制止,堅決剎住違建墓地反彈甚至蔓延歪風。
二、整治時限
按照違建墓地專項整治成果鞏固提升行動和違建墓地長效治理工作要求,對硬化大墓硬化物及附屬建筑于2021年9月底前自行拆除。對未在規定時限內拆除的,由所在蘇木鎮場及有關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三、相關要求
(一)殯葬改革利國利民,整治殯葬亂象,既保護綠水青山,節約耕地林地,又減輕人民喪葬負擔。為了您的子孫下一代、為建設美麗家鄉,請全旗廣大城鄉居民主動積極參與、支持、配合殯葬改革工作,樹立移風易俗、厚養薄葬的文明新風。
(二)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執行。
(三)請廣大干部群眾對違法違規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以及非法買賣墓地行為進行監督舉報。受理單位在接到舉報后將聯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并為舉報人嚴格保密。舉報電話:0475-5220132。
科左后旗違建墓地
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