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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嚴峻復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新冠病毒肺炎“乙類傳染病參照甲類管理”的相關要求,接種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位公民應當履行的責任和義務,適齡無接種禁忌癥人群應該做到“應接盡接”。根據自治區、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工作部署,為進一步鞏固疫情防控成果,加快構建全民免疫屏障,保障全旗經濟平穩運行和社會和諧穩定,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農貿市場、商場超市、火車站、汽車站、國道304線甘旗卡公安交通執法服務站、醫療機構、旅游景點(景區)、電影院、文化館、圖書館、賓館酒店、洗浴、辦公場所及居民小區、嘎查村安排專人對進入人員進行疫苗接種憑證查驗工作,對未接種人員要核實登記姓名、電話和居住地址,并將每日查驗名單報送至各行業主管部門,各行業主管部門統一匯總后上報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二、為保障消費者健康安全,各類公共服務和經營企業無接種禁忌癥而未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的從業人員,原則上禁止上崗。各經營業主或管理者承擔從業人員“應接盡接”的主體責任,對因未接種新冠病毒疫苗(有禁忌癥的除外)而引發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三、全旗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無接種禁忌癥而未接種新冠病毒疫苗人員原則上不得參加舉辦的會議、培訓等,并減少其赴外省出差等公務活動。
四、各級各類學校要在開學前一周完成對所有教職工、學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情況摸底調查,對未接種人員(有禁忌癥的除外)由所在學校(含新升入初一、高一學生)勸導在開學前盡快接種。
五、需開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禁忌癥證明的人員,請隨身攜帶身份證及以往醫療機構相關診療記錄、疾病證明等,經旗二級醫院駐點醫生現場診斷后,由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單位開具禁忌證明。
六、各地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四方責任”,對因未接種新冠病毒疫苗(有禁忌癥的除外)而引發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依法依規追責。
請廣大居民出入重點場所、公共場所及居民小區、嘎查村時,積極配合相關管理單位執行健康碼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憑證查驗工作。為避免因接種新冠病毒疫苗不及時而帶來出行和工作不便,特別提醒無禁忌癥而尚未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的群眾盡快接種,共同形成免疫屏障,保障您和他人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科左后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1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