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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
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獲悉
自治區民政廳、財政廳
聯合印發通知
向各盟市下達
自治區困難群眾
救助補助資金4.28億元
切實保障全區
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據悉,下達的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將由各地統籌用于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等支出。 通知要求各地財政、民政部門要緊密結合當前形勢,及時發現問題、瞄準問題、解決問題,推進困難群眾救助工作不斷向前發展; 要按照“應保盡保、應退盡退”的原則,嚴格做好保障對象精準認定工作; 要全面加強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的使用管理,加快預算執行,進一步優化資金支出結構,切實提升資金使用效益,確保國家和自治區各項部署及時落實到位,讓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得到更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