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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遼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揮部令
第2號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和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會議文件精神,切實做好我市春節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持續鞏固來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確保人民群眾度過一個安全、祥和的佳節,下達如下命令:
1.廣大群眾盡量在當地過年,非必要不出行、不出境、不前往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干部職工要帶頭在當地過年,盡可能降低因人員流動而帶來的疫情傳播風險。確需離開的,須提前向所在社區登記、所在單位報備,務必做好個人防護,準確記錄好自己的活動軌跡,返回后第一時間主動報告,并按屬地疫情防控要求,自覺接受管理。
2.境外和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人員非必要暫緩來(返)我市。對確需來(返)我市的境外人員,執行“入境地14天集中隔離+屬地7天居家隔離+3次核酸檢測(分別在入境地隔離的第1天、第14天進行檢測,在屬地居家隔離的第7天進行檢測。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實行屬地7天集中隔離)”的管控措施;國內高風險地區或近14天有國內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人員,執行“屬地14天集中隔離+2次核酸檢測”的管控措施;國內中風險地區或近14天有國內中風險地區旅居史人員,執行“屬地14天居家隔離+2次核酸檢測”的管控措施。以上人員檢測結果陰性的,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動,并盡量不參加群體性、聚集性活動。
3.預返通的大學生、務工人員及來通探親人員,特別是中高風險地區預來(返)通人員、從事進口冷鏈食品相關工作、境外人員(含入境正在集中隔離和已解除集中隔離的)須本人或親屬提前向屬地社區(嘎查村)報備,抵通后要第一時間至社區(嘎查村)登記詳細信息,配合落實好相關防控措施。
4.凡從我市域外購進的進口冷鏈食品,一律進入冷鏈食品集中倉進行核酸檢測和預防性全面消毒,取得《通遼市進口冷鏈食品集中倉出庫證明》后方能出庫。進口冷鏈食品貨主須在貨物運抵我市24小時前,如實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進行報備并預約進入集中倉。貨物在進入集中倉之前,不得在市域內貯存、生產、銷售、使用。
5.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嚴格大型會議活動管理,原則上不舉辦大規模聚集性會議活動,確需舉辦的,提倡采取網絡、視頻、線上平臺等形式舉辦,50人以上會議活動,主辦方要報同級疫情防控指揮部的醫療防控組和社會管控組備案、批準,制定防控方案,并嚴格落實有關防控措施。各單位一律取消集體團拜和大型慰問、聯歡、聚餐、培訓等活動。
6.各地一律取消廟會、體育賽事、年會或集會等大型活動,不舉辦各類線下大型聚集性展銷、促銷等活動。提倡“喜事緩辦、喪事簡辦、宴會不辦”。
7.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嚴格執行預檢分診和首診負責制,加強發熱患者和住院患者管理,落實預約診療、分時段就醫、線上咨詢等醫療管理。民營醫院、個體診所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對發熱患者的篩查,如發現不明原因發熱患者,應立即隔離并向屬地衛生健康部門報告,規范轉診至有發熱門診的醫院排查。
8.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要加強對師生疫情防控知識的宣傳教育,及時提醒師生嚴格做好個人及家庭防護。
9.零售藥店嚴格執行購買退熱、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藥品實名登記制度,若發現有發熱、咳嗽患者要在2小時內向當地蘇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報告。
10.旅游景區、影劇院、網吧、歌舞游藝娛樂場所接納消費者人數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75%,浴室、澡堂等密閉場所接納消費者人數不得超過滿額接待人數的50%。
11.商場超市、餐飲住宿、農貿(集貿)市場、文化娛樂等重點場所及機場、火車站、汽車站等公共場所,要加強瞬時人員出入流量控制,嚴格落實通風、消毒、衛生清潔、入場體溫檢測、佩戴口罩、查驗“健康碼”或“行程碼”等防控措施。
12.廣大群眾要堅持“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場所活動時)、勤洗手、常通風、少聚集、一米線、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衛生習慣。減少走親訪友,不扎堆,盡量避免前往人員密集的場所。如出現發熱、咳嗽、腹瀉、乏力等癥狀,要規范佩戴口罩,及時到就近醫療機構進行排查和診療,就醫過程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