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掃一掃
第3號
為進一步做好全旗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因干部職工外出引發疫情傳播,經指揮部研究決定,命令如下:
1.嚴格執行干部職工外出報備審批制度。全旗各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在疫情防控期間盡量減少出行活動,非必要不出通遼市。確需離開通遼市的,在執行單位請銷假制度的基礎上,向旗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提交《干部職工赴通遼市以外地區請假審批表》,獲準后,到所在嘎查村(社區)做好登記報備,方可出行。
2.蘇木鎮場、甘旗卡社區服務中心副科級及以上干部外出,在履行報批手續的同時,需經旗級包聯領導同意。
3.準許外出的干部職工,外出期間必須嚴格做好自身防護,返回旗內第一時間進行核酸檢測,并向單位如實報告活動軌跡及身體健康狀況;所在單位必須高度關注其日常健康狀況,進行必要的健康監測,對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的人員,應立即指導其到發熱門診就診;同時,每位干部職工均有義務向單位報告家人外出史,不得瞞報、漏報、緩報。
4.加強機關外來人員管控。要對進出機關單位外來人員做好測溫、驗碼、登記等工作,臺賬管理,確保不漏一人。
5.增強內部防控意識。各機關事業單位要利用電子顯示屏、宣傳欄等加強疫情防控知識宣傳,教育干部職工自覺做到不串門、不串崗。在崗工作期間全程佩戴口罩,不參加聚會、聚餐,養成良好衛生習慣,確保自身安全。
6.加強衛生保潔。各機關事業單位要組織干部職工對各自辦公區域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環境衛生整治,清掃公共區域,清運積存垃圾,對門柜把手拉手、樓梯扶手、電梯按鈕等重點部位和公共區域進行全面徹底消毒,確保全覆蓋、無死角,營造干凈整潔、健康衛生的工作環境。
7.強化責任擔當。各機關事業單位要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最緊要的政治任務和頭等大事,增強底線意識,強化責任擔當,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
8.強化紀律約束。全旗各級機關事業單位要帶頭落實上述規定,疫情防控各督查組加強督促檢查,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造成較壞影響或嚴重后果的,依據相關規定嚴肅追責問責。
本命令自下發之日起施行,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