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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動物是自然生態系統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極高的生態價值、科學研究價值。保護野生動物,對于保護生物多樣性,維護生態平衡,促進生態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為積極保護好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恢復和改善野生動物生存環境,加強對狩獵活動的管理,依法打擊非法獵捕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旗野生動物資源分布情況,經旗政府研究,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獵區范圍
科左后旗行政區域內皆劃定為禁獵區,全年禁止一切狩獵行為。
二、禁獵對象
禁獵物種為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內蒙古自治區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及未列入上述范圍內的其他陸生野生動物。
三、禁用的獵捕工具
軍用武器、體育運動槍支、毒藥、爆炸物、電擊或電子誘捕裝置以及獵套、獵夾、氣槍、地槍、排銃、電網、鐵夾、鐵籠、粘網、彈弓、弩、弓箭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畜、野生動物安全的工具、裝置。
四、禁用的獵捕方法
夜間照明行獵、殲滅性圍獵、搗毀巢穴、火攻、煙熏、挖洞、陷阱、水淹、設套、籠捕、掏蛋、揀蛋、狗攆、刀砍、棍擊、利用播放音響、鳥鳴誘捕、機動車追趕等手段進行獵捕,但因科學研究確需電子誘捕、網捕的除外。
凡違反本通告規定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特此通告。
科左后旗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