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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工作中查明:現年36歲的扎魯特旗某駕校教練包某山,于2018年10月份購買了一套無線電設備,用以幫助考生在科目一和科目四考試時作弊并從中獲利。正準備參加科目四考試的男子百某找到包某山請求幫忙并許諾考試合格后給與酬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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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百某來到魯北鎮某駕校參加科目四考試時,利用包某山提供的無線電設備將試題通過*****傳遞到包某山攜帶的顯示器上,包某山在考場外將顯示器上的試題再通過藏匿在百某耳朵內的無線耳機將答案告訴給百某,由于傳遞過程中聲音過大,該行為被監考交警發現,百某被當場抓獲。
2019年3月1日,犯罪嫌疑人包某山主動來到刑偵大隊投案自首。
目前,兩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