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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通遼市科左中旗公安局協代派出所陸續接到一群眾報警稱,“在轄區內吐莫欽嘎查吳某家有人正在賭博。”可民警每次接警后,到現場核查,均未發現有報警人所說的賭博行為。民警之后多次突擊檢查吐莫欽嘎查吳某家也未發現可疑情況。
如此反常的舉動,民警分析該報警人存在謊報案情的可能。隨后民警聯系該報警人李某,最開始李某百般抵賴,不承認自己謊報警情的違法事實,后民警加大審訊力度,因攝于法律威嚴,最終李某對自己謊報警情的違法行為事實供認不諱。
原來,李某因生活瑣事心情不好,喝了點酒后,便借著酒勁報警發泄情緒,這下子,把自己也給“折騰”進去了。
目前,李某因涉嫌謊報警情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小編提醒各位親們,報警時要如實反映情況,不要亂報警、報假警。對謊報警情或者撥打騷擾電話的,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