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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3起“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典型案例的通報
1、庫倫旗扣河子鎮平房村原文書張鳳仁騙取國家各種惠民補貼資金問題
2007年4月至2010年10月,張鳳仁在擔任平房村文書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以“張禹”(此人并不存在)名義申報國家退耕還林補貼、糧食補貼、公益林補貼、玉米補貼等各項國家補貼50441.36元,并以“張禹”名義辦理一卡通;2011年3月,張鳳仁虛構“張禹”死亡留有女兒“張婷婷”,以“張婷婷”名義申報并獲得國家孤兒補貼9600.00元。2018年3月1日庫倫旗扣河子鎮紀律檢查委員會給予張鳳仁開除黨籍處分,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扎魯特旗格日朝魯蘇木呼格圖嘎查黨支部書記朝格圖白拉濫用職權、虛假列支、違規開支的問題
2009年至2012年,朝格圖白拉擔任呼格圖嘎查黨支部書記、嘎查達期間,虛列嘎查購置網圍欄、水泥樁費用4500.00元,虛列查干額日格嘎查育林坑施工費用8000.00元。2018年1月19日,扎魯特旗紀委給予朝格圖白拉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12500.00元。
3、奈曼旗大柳樹國有林場場長高鳳海涉嫌挪用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的問題
2013年至2016年,大柳樹國有治沙林場挪用國家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1399601.85元,用于單位經費支出984725.85元,分發給單位職工414876.00元。2018年1月19日,奈曼旗紀委給予高鳳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違紀所得1422728.77元。
關于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的通報
1、科左中旗珠日河牧場黨委組織委員楊金山違規領取危房改造補助款的問題
2012年至2013年,通遼市科左中旗珠日河牧場黨委組織委員楊金山在兩個弟弟楊金德和烏日根各自有房的情況下以無房戶名義申請危房改造補助款,共計70,000.00元。2018年3月6日,科左中旗紀委給予楊金山黨內嚴重警告的處分,并收繳違紀所得共計70,000.00元。
2、科左后旗阿古拉鎮烏蘭那仁嘎查黨支部書記達興嘎違規套取國家補貼資金和違規操作侵占國家補助的問題
2009年至2016年,達興嘎為支付烏蘭那仁嘎查被列為科左后旗財政扶貧資金整村推進項目費,向160戶村民每戶收取130元,共計20,800.00元;達興嘎在辦理嘎查村各項惠農惠牧補貼申請中,利用職務之便,采取虛報冒領的手段,騙取國家惠農資金共計47165.85元。2018年2月1日,科左后旗紀委給予達興嘎開除黨籍處分,并收繳違紀所得67,965.85元。
3、科爾沁區大林鎮大山屯村書記劉金寶違規套取國家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的問題
2012年劉金寶在明知其父親劉某的房屋不符合危土房改造救助條件而未進行制止,并通過村里將劉某的危房改造申請材料上報大林鎮,致使劉某在2012年至2016年獲得危房補助資金18732.00元和節能示范戶補貼款2500.00元,共計21232.00元。2017年5月31日,科爾沁區紀委給予劉金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關于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報
1、庫倫旗庫倫鎮勿力布格村黨支部書記海燕違規宴請的問題
2015年12月12日,海燕借其妹妹飯店開業之機,宴請非親屬人員35人,違規收受禮金6800.00元。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2018年3月24日,庫倫旗紀委給予海燕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收繳違紀所得6800.00元。
2、霍林郭勒市第五中學原校長王海寬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
2013年7月至2014年11月,王海寬在任市第五中學校長期間,分別以“看課補助”、“教研組長補助”、“初三班主任補助”、“假期社會實踐活動補助”、“加班補助”、“特長班教師補助”、“優秀教師獎”的名義違規向教職工發放獎金、補助共計 72,460.00元。2018年1月20日,霍林郭勒市紀委給予王海寬黨內警告處分。
關于3起扶貧領域不擔當、不作為問題典型案例的通報
1、通遼市科左中旗努日木鎮黨委組織委員李博履行責任不力問題
2016年9月李博被選派為前努日木嘎查第一書記兼駐村工作隊隊長期間,在推動精準扶貧工作中,未帶領派駐的前努日木嘎查干部開展貧困戶識別和建檔立卡工作,放任嘎查“兩委”其他干部上報貧困戶信息;對所包聯嘎查貧困戶情況不清、底數不明;對扶貧項目的監管不到位,對嘎查干部違規違紀操作等問題未發現和有效糾正,未能正確履行第一書記應盡責任,造成部分群眾對扶貧工作不認可,引發上訪等一系列問題。2018年3月6日,科左中旗紀委給予李博黨內警告處分。
2、通遼市扎魯特旗烏額格其牧場國土所所長王守華在脫貧攻堅領域不作為問題
2017年,王守華在精準扶貧工作中,入戶次數少,包聯貧困戶檔案資料不全;在扶貧對象識別方面,對所包聯貧困戶中不符合標準但被納為扶貧對象的現象未及時上報糾正。2018年2月22日,扎魯特旗紀委因王守華幫扶責任履職不力,在全旗范圍內通報曝光。
3、科左后旗總工會主席布仁吉日嘎拉違規干預和插手政府采購問題
布仁吉日嘎拉在擔任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期間,在實施努古斯臺鎮努古斯臺嘎查育肥羊項目和甘旗卡鎮利蒙養殖項目時未按要求辦理政府采購手續,涉及40萬元資金;從2013年1月至2016年8月在少數民族發展資金項目實施過程中有50個項目共涉及1070萬元資金,未按照政府采購項目批準書的要求執行詢價方式進行交易。2018年3月10日,科左后旗給予布仁吉日嘎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