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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哲人說過:“蜜蜂只在黑暗中工作,思想只在緘默中孕育,美德也只在幽居中產生。”人民法院體現的是社會的公平與正義,必然要求法官嚴格自律,做一個深居簡出的“孤獨寂寞人”。他是一只不知疲倦辛勤勞作的蜜蜂,長年累月地從事著基層法院反復單調的工作,風里來,雨里去,他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默默無聞地奉獻了二十年。憑著一股迎難而上的勇氣,懷著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他將一件件糾紛化解在起始階段,將一個個矛盾消滅在萌芽狀態,為維護一方平安和諧獻出寶貴的青春,他的身后留下了一串串堅實的足印——他就是科左后旗吉爾嘎朗法庭庭長海虎。
海虎,男,今年44歲,蒙古族,大學文化,中共黨員,1997年參加工作,歷任科左后旗法院書記員、審判員、民事庭副庭長、庭長,現任科左后旗吉爾嘎朗法庭庭長,二級法官。
海虎在基層法院工作20年來,懷著對司法事業的執著追求,抱著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全力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時刻以共產黨員、人民法官應有的正義感和責任感激勵自己,兢兢業業干事,公公正正辦案,清清白白做人,不辱天平使命,被當事人稱為“鐵法官”,被同志們稱為“拼命三郎”,被蒙古族老鄉稱為“貼心人”。 2008年他被通遼市政府評為“全市學習使用蒙古族語言文字先進個人”;2011年被科左后旗政法委評為“優秀黨務工作者”;2014年被自治區高院評為“辦案標兵”;2015年、2016年被通遼市中院授予“優秀共產黨員”;2016年他所帶領的吉爾嘎朗法庭榮立“集體三等功”;多次被院里評為“優秀審判員”、“優秀共產黨員”。
扎根農村,注重調解促和諧
自2012年擔任庭長以來,他每年辦案數量都在400件以上,他所辦的案件無一起超審限,無一起上訴后發回重審或改判,無一起抗訴或申訴,無一起當事人上訪或纏訴,每年案件調撤率均在85%以上,居全院審判員之首,成為院里民事案件辦案最多、審期最短、質量最高的審判員。一樁樁“鐵案”擺在當事人面前,他也因此受到社會各界和當事人的好評,贏得了良好的口碑。
海庭長辦案從不圖省事簡單下判,90%以上的案件通過調解,讓當事人自行達成協議,真正做到案結事了,化解紛爭,是院里當之無愧的“調解能手”。對調解海虎有一套“三字經”, 一是“情”。面對農牧民當事人,他總是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法理結合,耐心解釋,細心講理,加上能熟練使用蒙漢兩種語言,他說出的話百姓自然信服。二是“熟”。吃透案情,熟悉法律是海虎對自己提出的基本要求。每起案件開庭前他都反復研究雙方起訴、答辯的事實理由,掌握爭議的焦點,做到了然于胸,使調解有了良好的基礎。三是“和”。海虎多年的辦案經歷中總結提煉出,在調解的過程中以和為貴,摸透雙方訴訟心理,對癥下藥,形成合力尤為重要。為此,他經常邀請雙方家長、親友及單位領導參加調解,基本上都能調解和好,既解決了糾紛,化解了矛盾,又進行了法制宣傳教育,達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胸懷大局,無私奉獻為人民
海虎做事向來雷厲風行,今天能做完的事絕不拖到明天。他在科左后旗法院擔任著審委會委員、庭長、院黨支部委員等多個角色,承擔繁重的審判工作任務的同時,還在精準扶貧工作中兼任科左后旗吉爾嘎朗鎮七家子村第一書記的職務。加班加點干工作已然是他的家常便飯,但他總是積極主動、認真踏實地完成每一項工作,以實際行動詮釋著一名共產黨員、一名人民法官的深刻內涵。
走馬上任伊始,海庭長從健全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入手,從嚴治警,狠抓隊伍建設。庭里制定了嚴格的學習制度,每周一早上集中學習相關政策及法律法規,每年平均集中學習時間在130多個學時以上,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他鼓勵支持干警們將審判實踐中獲得的新經驗做法及時轉化為調研成果,干警們多次在旗、市、區級報刊雜志上發表調研文章及信息簡報。2017年其主審的案件參加中國教育電視臺《法治天下》之《死亡約會》節目、央視社會與法頻道《小區大事》之《繼父的晚年》節目、以及通遼市電視臺《關注》之《以案說法》節目的錄制。
海虎同志親歷親為,在帶頭辦理重大疑難復雜案件中堅持做到“三到位”,即:有一線希望的調解案件必到位,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必到位,容易激化矛盾案件第一時間到位。在他的帶領下,吉爾嘎朗法庭案件調撤率也由三年前由70%上升到85%以上,案件質量逐年提高,平均審限大大縮短,有力維護了社會穩定,為一方平安保駕護航。一個政治堅定、作風優良、素質過硬、團結拼搏、廉潔自律的戰斗集體已然形成。
廉潔自律,秉公執法樹形象
有人說良好的品行是法官的第二生命。一個法官是否具備優良的品行、高尚的道德,對司法公正意義重大。公眾可以忍受一名無德的普通人,但決不能容忍一名無德的法官。“老百姓看的并不是你有多能干,他們服氣的是你有多公正。”這是海庭長常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為了守住心中永不傾斜的天平,他始終做到“權勢不懼,人情不依,執法不偏”。無論在金錢與法的較量中,還是在情與法的碰撞中,海虎始終信奉一條:廉潔是人民法官永遠的本色。他說:“我也是普通人,也有人之常情,但是,在法律權威面前,人人平等,當情感和法律撞車時,我只有嚴格依法辦事”。
作為一個蒙古族聚居的基層法庭來說,條件艱苦,交通不便,案多人少是可想而知的事,下鄉送達不能按時吃飯是也是常有的事。海虎帶領全庭同志一起動手,修繕房屋,建宿舍、改食堂,種蔬菜,添家具,以庭為家,常常犧牲雙休日,邊辦案邊搞后勤建設,使辦公環境干凈整潔,煥然一新,井然有序,使干警們安心舒適、滿腔熱情地投入工作中。
世界上,有兩樣東西能讓我們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頭頂燦爛的星空,一是內心崇高的品德。海虎同志身上閃現的良好的道德品行,健全的人格修養,堅定的職業信條,崇高的法治信仰,嚴謹的工作作風,公正的處事品格,過硬的政治素質是值得我們學習的。奉獻是美麗的,作為一名法官,他二十年如一日,將自己的青春和汗水毫無保留地奉獻給了黨的審判事業,用自己的真情贏得了認可和尊重,以為群眾排憂解難為己任,把司法為民的春風雨露輸送到千萬個當事人心中,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創造了不平凡的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