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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繳費標準及政策補貼:
成人和未入學(園)的城鄉居民以家庭為單位,由蘇木鎮場(街道辦)所轄的各嘎查、村、分場(居委會)負責代收代繳,各類全日制學校在校學生、學齡前兒童由所屬學校、托幼機構負責代收代繳。
3、繳費期與待遇期:每年9月至次年2月為集中繳費期,繳費后全年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集中繳費期過后參保的,自參保繳費之日起90日后至當年12月31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新生兒出生后90天內參保登記的,免繳保費,自出生之日起享受醫保險遇,否則自參保登記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次年需繳費參保。
4、住院報銷手續和標準:手續:診斷書、收據、病歷復印件、醫藥費清單、患者身份證(或社保卡)、無社保卡的需提供信用社卡和持卡人身份證。程序:一是在市內住院的出院即時結報;二是在市外住院的,持社保卡在旗醫保局辦理異地就醫轉院備案手續的,出院時在所住醫院直接結算,未辦理轉院的,出院后將所需手續送至所在蘇木鎮場勞動保障所報銷。
起付線:蘇木鎮場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200元;一級醫院為300元;二級醫院為600元;三級醫院為800元;轉市外醫療機構為1000元。封頂線:年度最高支付30萬元。
報銷比例:
特殊政策:在校學生、未成年人、低保居民、特困供養人員、優撫對象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住院起付線降低50%;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一年內第二次及以后住院的,取消起付線;未成年殘疾人和傷殘程度為1-2級的成年人在旗縣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取消起付線;優撫對象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住院治療的,支付比例提高5%;從2017年10月15日起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及民政救助對象在全市范圍內公立醫院住院治療享受先診療后付費“一站式”結算服務,患者出院時居民醫保、扶貧商保、民政救助、政府兜底等款項一次性補償到位,報銷比例不低于90%,患者自付費用不超過10%;在校學生因意外傷害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由大病醫療保險基金按照75%比例予以支付,不設起付線,最高不超過2000元;參保人員在定點蒙醫、中醫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起付線在原有基礎上降低50%,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在原有基礎上提高15%,最高不超過95%。
5、門診補償:普通門診按每人每年50元的標準建立門診賬戶,報銷時使用身份證或居民社保卡支出門診賬戶資金,參保人員當年門診賬戶資金出現結余,可結轉下一年度使用。門診特殊病和慢性病補償標準詳詢當地定點醫療機構。
6、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應當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境外就醫的。
科左后旗醫療保險管理局宣